2015年12月23日下午,舟山市召开2015年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三次会议。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金涛,市经信委副主任李永明,市总工会副主席孙海芬以及三方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群岛新区企联/企协秘书长夏邦对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并讨论了《舟山市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会议认为: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请市委、市政府下发《舟山市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并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方案。
会议听取了市总工会黄家义部长对舟山市第四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活动的介绍,并讨论决定了具体评选条件及评选流程。
会议最后听取了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王剑峰处长关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2015年总体工作情况和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会议认为要进一步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在明年工作中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舟山市“双爱”活动推进计划(2014-2017年)》的要求,以“双爱”活动为抓手,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通过“双爱”活动进行有机整合,全面开展十二大专项行动。二、结合舟山市第四批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推动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走上新台阶;三、组织开展对各县区和谐指数测评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劳动关系发展水平;四、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扩大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的覆盖面,努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特别是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五、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六、举办劳动争议调解员(“双爱”活动指导员)培训班。 |